长江小学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制度

长江小学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制度

浏览数量:12     作者:本站编辑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19-09-03      来源:本站

长江小学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制度

为贯彻落实国家《教育督导条例》,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,完善学校督导机制,发挥教育督导责任区职能,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推动区域教育内涵发展,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》和《江苏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细则》的具体要求,结合南京市教育局督导室对学校工作的督导情况,特制订我校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。

一.领导小组

学校成立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,由学校李林校长任组长,其余领导成员为组员。

二.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意见

      1.学校要积极配合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工作的随访督导,依据督导内容,向责任区督学提供学校工作相关方面的档案材料,并接受督导小组的提问,向督导组做出解释和说明。

      2.学校工作每一个方面要求各相关负责领导及时整理材料,要存档,能够体现学校工作发展方面的情况。

      3.建议督导能够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,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方面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,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。

      4.在督学对学校进行随访督导期间,所有领导小组成员不得请假,要及时将自己负责方面的学校工作进行梳理,为督导组提供相关材料。

问题整改要求

     1.对于督导组提出的问题,学校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,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,由校长牵头,将具体问题细化。

      2.将细化后的问题,责任到人,分包领导负责解决;对于疑难问题由领导组共同策划解决方案,并指定专人负责。

3. 对于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,由陈俊副校长负责整改,对于学科建设方面的问题,由鲁修标主任负责整改;对于教科研方面的问题,由邓万鹏主任负责整改;对于德育工作方面的问题,由崔峰主任负责整改;对于后勤及配餐方面的问题,由李伟主任负责整改。李林校长负责监督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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